添加光照效果 (CS5)
在 32 位模式下运行 Photoshop(仅限 64 位 Mac OS)
应用光照效果滤镜
光照效果类型
调整全光源
使用预览窗口调整平行光
使用预览窗口调整点光
光照效果样式
添加或删除光照
创建、存储或删除光照效果样式
在光照效果中使用纹理通道
在 32 位模式下运行 Photoshop(仅限 64 位 Mac OS)
在 Mac OS 的 64 位版本中,“光照效果”仅在 Photoshop 运行于 32 位模式下时才可用。
- 在 Finder 中,选取“前往”>“应用程序”。
- 展开 Photoshop 文件夹。然后,右键单击 Photoshop 应用程序图标,并选取“显示简介”。
- 在“简介”窗口的“通用”部分,选择“以 32 位模式打开”。
关闭“简介”窗口,并且重新启动 Photoshop。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在 64 位操作系统中使用 Photoshop 的优势和限制。
应用光照效果滤镜
“光照效果”滤镜使您可以在 RGB 图像上产生无数种光照效果。也可以使用灰度文件的纹理(称为凹凸图)产生类似 3D 的效果,并存储您自己的样式以在其它图像中使用。
注:“光照效果”滤镜只对 RGB 图像有效。
- 选取“滤镜”>“渲染”>“光照效果”。
- 对于“样式”,选取一种样式。
- 对于“光照类型”,选取一种类型。如果要使用多种光照,选择或取消选择“开”以打开或关闭各种照射光。
要更改光照颜色,请在对话框的“光照类型”区域中单击颜色框。
“常规首选项”对话框中所选的拾色器将打开。
要设置光照属性,请拖动与下列选项相对应的滑块:
光泽 确定表面反射光的多少(就像在照相纸的表面上一样),范围从“杂边”(低反射率)到“发光”(高反射率)。
材质 确定哪个反射率更高:光照或光照投射到的对象。“塑料”反射光照的颜色;“金属”反射对象的颜色。
曝光度 增加光照(正值)或减少光照(负值)。零值则没有效果。
环境 漫射光,使该光照如同与室内的其它光照(如日光或荧光)相结合一样。选取数值 100 表示只使用此光源,或者选取数值 -100 以移去此光源。要更改环境光的颜色,请单击颜色框,然后使用出现的拾色器。
若要复制光照,请按住 Alt 键 (Windows) 或 Option 键 (Mac OS),然后在预览窗口中拖动光照。
- 要使用纹理填充,请为“纹理通道”选取一个通道。
光照效果类型
可以从以下几种光照类型中选取:
全光源 使光在图像的正上方向各个方向照射,就像一张纸上方的灯泡一样。
平行光 从远处照射光,这样光照角度不会发生变化,就像太阳光一样。
点光 投射一束椭圆形的光柱。预览窗口中的线条定义光照方向和角度,而手柄定义椭圆边缘。
调整全光源
- 选取“滤镜”>“渲染”>“光照效果”。
- 对于“光照类型”,选取“全光源”。
- 调整光照:
- 要移动光照,请拖动中央圆圈。
- 要增加或减少光照的大小(像移近或移远光照一样),请拖动定义效果边缘的手柄之一。
使用预览窗口调整平行光
- 选取“滤镜”>“渲染”>“光照效果”。
- 对于“光照类型”,选取“平行光”。
- 调整光照:
- 要移动光照,请拖动中央圆圈。
- 要更改光照方向,请拖动线段末端的手柄以旋转光照角度。按住 Ctrl 键并拖动 (Windows) 或按住 Command 键并拖动 (Mac OS) 可以将光照高度(线段长度)保持不变。
- 要更改光照的高度,请拖动线段末端的手柄。缩短线段则变亮,延长线段则变暗。极短的线段产生纯白光,极长的线段不产生光。按住 Shift键并拖动,可以保持角度不变并更改光照高度(线段长度)
使用预览窗口调整点光
- 选取“滤镜”>“渲染”>“光照效果”。
- 对于“光照类型”,请选取“点光”。
- 调整光照:
- 要移动光照,请拖动中央圆圈。
- 要增大光照角度,请拖动手柄缩短线段。要减小光照角度,请拖动手柄延长线段。
- 要拉长椭圆或旋转光照,请拖动其中一个手柄。按住 Shift 键并拖动,可使角度保持不变而只更改椭圆的大小。按住 Ctrl 键并拖动(Windows) 或按住 Command 键并拖动 (Mac OS),可保持大小不变并更改点光的角度或方向。
- 要设置光照焦点(或点光强度)并控制椭圆中用光填充的区域大小,请拖动“强度”滑块:全强度(值为 100)是最亮的;正常强度是 50 左右;负强度则减弱光;-100 强度则没有光。使用“聚焦”滑块控制椭圆中用光填充的区域大小。
光照效果样式
使用“光照效果”工作区中的“预设”菜单从 17 种光照样式中选取。也可以通过将光照添加到“默认”设置来创建自己的预设。“光照效果”滤镜至少需要一个光源。一次只能编辑一种光,但是所有添加的光都将用于产生效果。
右上方点光 即具有中等强度 (17) 和宽焦点 (91) 的黄色点光。
蓝色全光源 即具有全强度 (85) 和没有焦点的高处蓝色全光源。
圆形光 即四个点光。“白色”为全强度 (100) 和集中焦点 (8) 的点光。“黄色”为强强度 (88) 和集中焦点 (3) 的点光。“红色”为中等强度 (50) 和集中焦点(0) 的点光。“蓝 色”为全强度 (100) 和中等焦点 (25) 的点光。
交叉 即具有中等强度 (35) 和宽焦点 (69) 的白色点光。
向下交叉 即具有中等强度 (35) 和宽焦点 (100) 的两种白色点光。
默认 即具有中等强度 (35) 和宽焦点 (69) 的白色点光。
右下下射光/右下上射光 即具有全强度 (100) 和宽焦点 (60) 的下射或上射的五个白色点光。
闪光 即具有中等强度 (46) 的黄色全光源。
喷涌光 即具有中等强度 (35) 和宽焦点 (69) 的白色点光。
平行光 即具有全强度 (98) 和没有焦点的蓝色平行光。
RGB 光 即产生中等强度 (60) 和宽焦点 (96) 的红色、蓝色与绿色光。
直接柔光 即两种不聚焦的白色和蓝色平行光。其中白色光为柔和强度 (20), 而蓝色光为中等强度 (67)。
柔化全光源 即中等强度 (50) 的柔和全光源。
柔化点光 即具有全强度 (98) 和宽焦点 (100) 的白色点光。
右边中间向下 即具有柔和强度 (35) 和宽焦点 (96) 的右边中间白色点光。
三个点光 即具有轻微强度 (35) 和宽焦点 (100) 的三个点光。
添加或删除光照
- 在“光照效果”对话框中,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要添加光照,请将对话框底部的光照图标拖动到预览区域。按需要重复,最多可获得 16 种光照。
- 要删除光照,请拖动光照的中央圆圈,将光照拖动到预览窗口右下角的“删除”图标中。
创建、存储或删除光照效果样式
- 在“光照效果”对话框中,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要创建样式,请选取“样式”中的“默认值”,并将对话框底部的灯泡图标拖动到预览区域。按需要重复,最多可获得 16 种光照。
- 要存储样式,请单击“存储”,命名该样式,然后单击“确定”。存储的样式包含每种光照的所有设置,并且无论何时打开图像,存储的样式都会出现在“样式”菜单中。
- 要删除样式,请选取一个样式,然后单击“删除”。
在光照效果中使用纹理通道
“光照效果”对话框中的“纹理通道”可让您使用作为 Alpha 通道添加到图像中的灰度图像(称作凹凸图)控制光照效果。可以将任何灰度图像作为 Alpha通道添加到图像中,也可创建新的 Alpha 通道并向其中添加纹理。要得到浮雕式文本效果,请使用黑色背景上有白色文本的通道,或者使用白色背景上有黑色文本的通道。
- 必要时,可以向图像中添加 Alpha 通道。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若要使用基于另一个图像(例如织物或水纹)的纹理,可将该图像转换为灰度图像,然后将该图像的灰度通道拖动到当前图像中。
- 将其它图像中的现有 Alpha 通道拖动到当前图像中。
- 在图像中创建一个 Alpha 通道,然后向其中添加纹理。
- 在“光照效果”对话框中,从“纹理通道”菜单选取一个通道:您添加的 Alpha 通道或图像的红色、绿色或蓝色通道。
- 选择“白色部分凸起”将使通道的白色部分凸出表面。取消选择此选项则凸出黑色部分。
- 拖动“高度”滑块将纹理从“平滑”(0) 改变为“凸起”(100)。
更多帮助主题
- 创建和编辑 Alpha 通道蒙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