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层面板概述

可使用“图层”面板(“窗口”>“图层”)来列出、组织和编辑文档中的对象。默认情况下,每个新建的文档都包含一个图层,而每个创建的对象都在该图层之下列出。不过,您可以创建新的图层,并根据您的需求,以最适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重排。

默认情况下,Illustrator 将为“图层”面板中的每个图层指定唯一的颜色(最多九种颜色)。此颜色将显示在面板中图层名称的旁边。所选对象的定界框、路径、锚点及中心点也会在插图窗口显示与此相同的颜色。您可以使用此颜色在“图层”面板中快速定位对象的相应图层,并根据需要更改图层颜色。

当“图层”面板中的项目包含其他项目时,项目名称的左侧会出现一个三角形。单击此三角形可显示或隐藏内容。如果没有出现三角形,则表明项目中不包含任何其他项目。

图层面板

A. 可视性列 B. 编辑列 C. 目标列 D. 选择列 “图层”面板将在列表的左右两侧提供若干列。在列中单击,可控制下列特性:

可视性列 指示图层中的项目是可见的 还是隐藏的(空白),并指示这些项目是模板 图层还是轮廓 图层。

编辑列 指示项目是锁定的还是非锁定的。若显示锁状图标 ,则指示项目为锁定状态,不可编辑;若为空白,则指示项目为非锁定状态,可以进行编辑。

目标列 指示是否已选定项目以应用“外观”面板中的效果和编辑属性。当目标按钮显示为双环图标( )时,表示项目已被选定;单环图标表示项目未被选定。

选择列 指示是否已选定项目。当选定项目时,会显示一个颜色框。如果一个项目(如图层或组)包含一些已选定的对象以及其他一些未选定的对象,则会在父项目旁显示一个较小的选择颜色框。如果父项目中的所有对象均已被选中,则选择颜色框的大小将与选定对象旁的标记大小相同。

利用“图层”面板,可以以轮廓形式显示某些项目,而以最终图稿中的样式显示其余项目。您还可以使链接的图像和位图对象变暗,以便轻松地在图像上方编辑图稿。这一功能在描摹位图图像时尤为有用。

分层图稿的显示选项

A. “轮廓”视图中显示的对象 B. 变暗 50% 的位图对象 C. “预览”视图中显示的选定对象

另请参阅

更改图层面板的显示

  1. 从“图层”面板菜单中选择“面板选项”。

  2. 选择“仅显示图层”选项可隐藏“图层”面板中的路径、组和元素集。

  3. 对于“行大小”,请选择一个选项,以指定行高度。(要指定自定大小,请输入一个介于 12 到 100 之间的值。)

  4. 对于“缩览图”,请选择图层、组和对象的一种组合,确定其中哪些项要以缩览图预览形式显示。
    注意: 处理复杂文件时,在“图层”面板中显示缩览图可能会降低性能。关闭图层缩览图可以提高性能。

设置图层和子图层选项

  1.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 双击“图层”面板中的项目名称。
    • 单击项目名称,并从“图层”面板菜单中选择“<项目名称> 的选项”。
    • 从“图层”面板菜单中选择“新建图层”或“新建子图层”。
  2. 指定下列任一选项:

名称 指定项目在“图层”面板中显示的名称。

颜色 指定图层的颜色设置。您可以从菜单中选择颜色,或双击颜色色板以选择颜色。

模板 使图层成为模板图层。

锁定 禁止对项目进行更改。

显示 显示画板图层中包含的所有图稿。

打印 使图层中所含的图稿可供打印。

预览 以颜色而不是按轮廓来显示图层中包含的图稿。

变暗图像 将图层中所包含的链接图像和位图图像的强度降低到指定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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