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和重做更改

可以使用“还原”和“重做”命令来还原或重做操作,以便在工作时更正出现的错误。您可以在选择“存储”命令后还原或重做操作(但如果已关闭文件,然后将其重新打开,则无法执行此操作)。

s选择“编辑”>“还原”或“编辑”>“重做”。

可通过重复选择“还原”命令来还原不限数量的操作(具体取决于内存)。如果操作无法还原,则会灰显“还原”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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