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对象。 如果您选择多个对象,则对象的结果网格将使用最上方对象的外观属性。
选择“对象”>“路径”>“分割为网格”。
(可选)请执行下列任意操作:
若要更改对象的整个网格的尺寸,请输入“总计”值。
若要沿行边缘和列边缘添加参考线,请选择“添加参考线”。
单击“确定”。
另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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